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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针对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五方面提出要求。在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统筹规划。出台《关于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目标、任务和制度框架。同时,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制。在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行动计划》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加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进一步优化信用数据治理和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信用信息质量,形成高质量信用数据资源库。持续升级“信用中国”网站功能,发挥集中公示各类信用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信用报告查询使用体验;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将地方平台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实行清单式管理。完善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同时,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市场监管领域作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在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方面,《行动计划》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效。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高效高质完成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清单任务,适时对清单进行更新,拓展归集共享范围。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开展信用信息共享质效评估;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应用。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开展数据挖掘和联合建模,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开展“信易贷”专项产品试点。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推动信用便民惠企。鼓励地方探索依托“信用分”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推动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方面,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信用承诺水平,分领域进一步推广信用承诺制,加强承诺履行情况跟踪核查,完善信用承诺归集标准,将履约践诺情况纳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研究规范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渠道,统筹优化失信信息分类标准和修复规则。加快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与各行业部门系统协同联动,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全面健全政务信用记录,探索建立政务诚信监测评估机制;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推动地方在能源中长期合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完善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地方-国家”合同履约信息共享和监测,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加强城市信用建设。持续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完善监测指标体系,拓展监测覆盖范围。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的指导督促,研究制定示范区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评价机制对示范区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专栏
    2024-06-05
  • 为维护良好的版权秩序,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于近日联合启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严厉整治涉青少年权益的侵权盗版乱象。近年来,复制发行、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多发,一些不法团伙诱导教唆青少年从事侵权盗版违法活动,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特别是寒暑假及开学季期间,侵权盗版易发高发,权利人和家长对此广泛关注。据了解,上述行动重点打击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儿童绘本、动漫、考试图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授权制作传播大中小学教材电子书等违法行为,整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等违法行为,查办诱导教唆青少年从事院线电影偷拍盗录、校园侵权盗版产品分销等违法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本次行动将加强寒暑假及开学季期间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及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场所的清查摸排,加大对电商平台传播、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工具书、少儿图书的监测监管力度,加强春节档、国庆档、暑期档等重点时段影院青少年群体偷拍盗录院线电影的执法巡查,规范有声读物平台、智能终端产品市场版权秩序,对权利人和广大家长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办。专项行动将广泛开展版权保护进校园主题活动,强化青少年版权保护教育引导,提高青少年版权保护意识。

    专栏
    2024-06-04
  •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政策。健全地方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设定的建设目标是,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重点在七个方面开展。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研究为基础,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以保护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为重点,通过试点带动和示范引领,构建系统完备、执行顺畅、动态调整的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二是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完善专门化审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业指导和行政裁决。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三是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突出高质量创造导向,构建审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务规范、创新主体满意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体系。到2025年,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5个月,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稳定在7个月,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95%以上,商标审查抽检合格率97%以上。四是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以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为主体,以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为支撑,建设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衔接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五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坚持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构建便捷高效、解纷多元、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体系。六是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健全机制为手段,加强前瞻布局,强化监测预警,守好创新命脉,防范化解知识产权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七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鉴定和技术调查,建设信息平台,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其中,《实施方案》明确推广使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有关书式。研究制定企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信用评价国家标准,培育信用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探索开展面向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健全地方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将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并适时更新。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加大失信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专栏
    2024-05-31
  •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提出40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退出制度等。其中,《重点举措》提出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研究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重点举措》共10个部分,40条具体措施,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围绕整体优化目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落实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的要求,提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重点举措》明确要持续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维护市场竞争环境方面,强调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问题。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二版)。研究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机结合,拓展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重点举措》指出要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坚持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对于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研究探索沙盒监管等模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全面升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持续完善全国12315平台功能,加快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

    专栏
    2024-05-30
  • 为切实做好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十四部委日前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明确完善政策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完善医疗监督管理办法,提升信息化大数据精准监督能力。开展基于病案首页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监管试点,加大对高额费用病例的抽检评价,推进医疗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首涨、极值、价差大等价格异常波动药品耗材核查处置,推动将药品质量、疗效评价等指标作为药品采购评审因素,落实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通知》提出,要聚焦关键环节,加大处置力度。紧盯项目招采、目录编制、价格确定、项目申请、新药申报、回款结算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医药领域风险,保持治理高压态势。《通知》明确,要压实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患者就诊过程中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聚焦医疗机构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补齐招采财务、院外合作等关键领域的制度措施短板。《通知》强调,要强化医疗监督跨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关注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医疗美容、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规范直播带货,净化网络环境,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涉医网络直播带货、信息内容、传播秩序等的监管力度。

    专栏
    2024-05-29
  • 近日,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了《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据悉,《管理规定》共8章,包括总则、开办和建设、信息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邮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管理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管理规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密防控措施,严禁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防范互联网政务应用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政务应用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的保密管理。根据《管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监测能力,实时监测互联网政务应用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情况。

    专栏
    2024-05-28
  • 共:1606条